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11日在杭州佛学院隆重召开。会议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《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聘任办法(试行)》和《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(试行)》,研究制定《全国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规则》(试行)和《全国佛教院校学位授予规则》(试行),进一步促进全国佛教院校的整体建设,进一步推进全国佛教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出席和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宗教局、中国佛教协会、浙江省佛教协会、杭州市佛教协会的有关领导和人员,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会的成员,以及特邀代表。